詐騙集團詐財 車手父母連帶賠

中央社 – 2014年2月25日 下午1:18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5日電)詐騙集團4名少年車手騙走沈姓女子330多萬元,沈女求償。少年等辯指只分到走路工錢,台中地院今天判處少年及父母全額賠償。

詐騙集團未成年的金姓、胡姓、董姓及廖姓未成年車手,分別在去年1月間多次假冒檢察官名義,向沈姓女子詐騙金錢,騙走新台幣330多萬元,刑事已被依詐欺罪起訴,沈女再提出民事請求損害賠償,要求4名少年及父母賠償330多萬元。

金父指稱,少年擔任車手純粹只拿到微薄的走路工,只抓到車手,幕後主謀無法抓到,沈女僅向車手求償;董父指,車手只分到詐騙金額的1%或1.5%,求償金額過高。

台中地院認為,不法加害他人,雖不是全程參與,不論朋分贓款多少,要共同負責結果,金姓少年等人犯行導致沈女財產損失,判處少年及父母要全額賠償損失。全案可上訴。10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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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繳500元規費 法院淪幫兇

作者: 【記者王先國/綜合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4年2月23日 上午12:00

只要花五百元就可能讓你破產!詐騙坑人手法翻新,不法之徒繳交法院規費五百元,即可利用法院核發「如假包換」的支付命令真公函,讓被害人的財產被法院扣押而走入絕境,在講求人權法治、公平正義的今天,法院是否會因處理聲請支付命令案件不夠嚴謹,而淪為詐騙集團坑殺無辜民眾的幫兇,是值得探討與關切的問題。

農曆年前一位黃姓婦人由立委江啟臣陪同在台北召開記者會,她泣訴前年於一周內連續四次接獲以檢察官、監管科等名義寄發的假公文,指她身分資料被冒用涉及不法需監管財產,而先後被騙走二○七萬元,直到詐騙集團第五次派車手取款,才被警方逮捕,但幕後主使者並未緝獲。不料去年她又收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公文,指她欠債四千九百餘萬元,她因被騙怕了而不予理會,怎知是法院寄的真公文,因二十天內未向法院提異議,支付命令依法生效,而遭法院扣押全部財產,如今只能靠兒子生活。黃姓婦人因此向地檢署按鈴申告,檢察官於日昨開偵查庭傳喚黃姓婦人指控的涉案嫌疑人,但該嫌疑人未出庭,檢方續傳喚如仍不出庭應訊,可能對涉案嫌疑人發布通緝。

本案涉案嫌疑人可能即是詐騙集團成員,而其向法院遞交的民事支付命令聲請狀,是採郵寄而本人並未出面,在聲請狀上填上聲請人及債務人之姓名、地址、電話及欠債金額即可,不需出示聲請人身分證件及借據等債權證明,附上向法院繳交的五百元規費收據,法院即可向債務人寄出「支付命令」公函,債務人如未於二十天內提異議,支付命令即依法確定,法院可強制扣押債務人財產以清償聲請人。本案之發生,很難想像在講求法治、正義的台灣,法院核發支付命令不論債權金額大小,聲請人不需附身分證件及債權證明文件,只要填上聲請人及債務人之姓名、地址、電話、欠債金額即可,而且可用郵寄,因此聲請人是否冒用他人姓名或使用假名,法院無從判斷也不知聲請人長何模樣,此種鬆散、落伍、欠嚴謹的作法,極可能被歹徒利用而淪為歹徒幫兇,嚴重損及無辜被害人權益,應即修正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令規定,支付命令聲請人應負債權舉證責任及提出身分證件,也應考慮一定債權金額以上,債權人需至法院聲請,不宜採用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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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高鐵打工…父驚覺兒當詐騙集團車手

作者: 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4年2月12日 上午3:06

台中警方日前查獲詐騙集團,16歲少年當車手被判刑,需和被害人以300多萬元和解,家長以為他認真工作,獲知要賠300萬元,氣得說不出話。

台中市警局刑警大隊偵4隊去年在台中市南屯區、南區、西區及東勢區搜索,查獲詐騙集團,帶回李姓主嫌、車手等15人。

車手尤姓少年(16歲、高中肄業)已被查獲當6次車手,他去年6月開始,每天早上7點搭高鐵到台北和新北特定的網咖待命,接到大陸詐騙集團通知後,到指示地點向被害人取款,成功詐騙300萬元。

家屬說,當時以為他懂事了,很高興他每天去北部打工,直到警方到家搜索時才驚覺被兒子騙,尤父還當場摔壞自己的手機,後悔平時對兒子太過寵愛。

>尤父擔心兒子入獄,為爭取緩起訴,需先和被害人達成和解,尤父說,兒子前3次賠給被害人的和解金就已超過300多萬元,第4、5次的和解金目前仍在協調中。更多udn報導:蹦!大屯山地震前 網友聽到巨響‧不敢認陳庭妮 胡宇威:王力宏蠻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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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過「支付命令」更正期 婦遭詐騙5千萬

TVBS – 2014年1月17日 下午1:28

詐騙集團有新手法!台中一名婦人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根據公文,她欠下將近5千萬,如果對公文有任何問題,必須在20天內更正,但由於她並沒有向外界借錢,又曾經被詐騙集團騙走2百多萬,所以就不予理會,沒想到錯過更正期,債權就真的成立,現在她揹巨額債務,法院還把她的房產戶頭全凍結。

詐騙受害者黃太太:「不要讓下一個人再被騙就好了,不然我現在已經是很痛苦在過日子。」兩年前就曾被詐騙集團騙走2百多萬的黃太太,再度被詐騙,扯的是,這次的詐騙手法,居然經過法院合法批准。詐騙受害者黃太太:「我現在生活費用,都沒辦法,必須要跟兒子伸手,真的沒有辦法。」黃太太第一次受騙,是詐騙集團偽造公家機關公文得逞,去年她再度收到法院文件,說欠款將近5千多萬,因為數字太龐大,直覺是詐騙,置之不理,沒想到歹徒就是利用這個心態,作為詐騙漏洞,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這個文件,是任何民眾只要向法院申請債權,收到支付命令的一方,在20天內,如果沒有提出異議,效力等於判決,債權也會因此成立,黃太太就是錯過20天更正期,成了虛擬債務的債主,法院把戶頭、房產、打拚一輩子的心血全凍結。刑事局副局長楊源明:「這假冒官署的詐騙,當時我們有緝獲車手,那當然,幕後的詐騙集團,包括涉及到東南亞地區的,我們現在也都結合兩岸的警方,已經有東南亞警方的查緝。」因為支付命令,是為了「迅速」解決債務,所以不需要附上嚴格證明債權,立委也將會在下個會期提出修法,要讓支付命令審核變得更嚴格,在這之前,民眾如果收到不明的支付命令,要趕緊在「20天」內提出反應,免得成為詐騙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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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新招!不理支付命令 婦背債5千萬

作者: 記者陳怡秀/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4年1月17日 下午2:59

假當真、真當假,「支付命令」成歹徒詐騙新工具。台中黃姓婦人前年被詐騙集團以假公文先後4次騙走207萬,去年她又收到一張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指她欠債近5000萬,她學乖了不再理會,不料又因未在20日之內提出異議,根據民事訴訟法,「支付命令」因此確定;詐騙集團竟據此聲請法院強制執行,黃女士財產遭扣押被逼「還錢」給詐騙歹徒。

被騙4次 已損失207萬…

「人生活到這麼多歲,結果遇到這種事,真的很想走上絕路、沒希望了!」黃女士今天在國民黨立委江啟臣今天陪同下舉行記者會,呼籲民眾千萬別上當,更幾度哽咽。她說,101年9月,她一周內連續4次接獲以檢察官、監管科、執行處等名義寄發的假公文,指她的健保卡、身分資料被冒用,結果她先後被騙走207萬元,直到第5次詐騙集團車手取款時,才被警方逮捕,但幕後主使者一直未被查獲。

但詐騙的惡夢還沒結束。去年8月她又收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指她投資借款欠債4990萬7125元,她因自己根本沒借錢所以不理睬,其他朋友也說肯定是騙人的,沒想到卻因此未在20天內提出異議,支付命令依法確定,且和確定判決同等效力。她難過地說,如今財產全被扣押,生活只能靠兒子。

江啟臣指出,民眾都知道不能被假公文騙,但詐騙集團藉此鑽法律漏洞,民眾不理會,反而中了圈套,法院反而成為詐騙幫兇。他解釋,現行規定聲請支付命令,未強制要求債權人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導致法院可能僅以一紙聲請狀便核發。他將於立院下會期修正民事訴訟法第511、513條,提高支付命令聲請人的舉證責任。

申請支付命令 只要500元

律師陳居亮表示,只要區區500元,就能向法院申請核發支付命令,有些歹徒申請支付命令偽造的債務只有數萬元,但等支付命令生效後,就跟被害人說,請律師要花10萬元,還比較貴,以此與被害人討價還價。

他說,黃女士的支付命令已確定,要救濟非常困難,目前希望對詐騙集團的聲請人提出訴訟詐欺的刑事告訴,但債權人不出面,法院無法做出有罪判決,就難再審。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楊源明則說,會對這種新手法,加強宣導反詐騙。

何謂支付命令?

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請求,如為給付一定數量的金錢,可請求法院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督促債務人在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向債權人清償並賠償程序費用。

支付命令較一般的訴訟程序更簡便、迅速、省費,債務人收到後20日內若未有異議,效果將與確定判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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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命令詐騙新型態 立委擬修法遏止

作者: 陳沂庭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4年1月17日 上午11:31

詐騙手法不斷推陳出新,有詐騙集團利用現行「支付命令」制度的漏洞,透過法院向被害人申請強制執行,被害人若未於20天內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將依法確定,使得民眾莫名其妙成為詐騙集團的債務人。為遏止法律漏洞成為詐騙集團的溫床,立委將於下會期提案修法,強化支付命令聲請人的舉證責任。

一名黃姓婦人曾在2012年遭詐騙集團以檢察官、監管科名義寄發偽造公文,先後4次提領現金新台幣207萬元交給詐騙集團,直到詐騙集團車手被逮捕才暫告落幕。但事隔1年,被害人另外收到來自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指她因為投資借貸欠款4,990多萬元,若未提出異議,就必須支付此天價。

黃姓婦人17日在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舉行的記者會中表示,由於她過去曾受到利用官署名義的詐騙,所以收到支付命令時,以為是詐騙集團偽造的公文書,就沒有理會,卻造成嚴重後果。因為依照現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若收到支付命令、沒有於20天內提出異議,就視同判決確定,成為詐騙集團可以聲請法院強制執行黃姓婦人財產的工具。

黃姓婦人聲淚俱下地表示,法院強制執行後,她連基本生活都有困難,甚至想走上絕路,她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害。她說:『(台語原音)我希望透過記者會能讓大家知道有這種騙局,不要再有下一個人遭詐騙就好,不然我現在已經是很痛苦的過日子了。』

被害人律師陳居亮表示,支付命令制度的設計是為迅速解決債權人與債務人的糾紛,並減少司法資源,但現行條文並未強制要求聲請支付命令時應併同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只能看法院承辦人員的警覺性與是否夠細心,因此他認為有修法的必要。

江啟臣則表示會在下會期提出修法,加強支付命令聲請人的舉證責任;他並呼籲檢警提升詐騙案件的破獲率,以保障民眾的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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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失業加入詐騙 落網女子悔當車手

中廣新聞網 – 2014年1月12日 下午5:01

高雄市警方追緝詐騙集團,循線逮捕三名負責提領款項的「車手」,其中兩名女性嫌犯都是因為生活困頓而加入詐騙集團的行列,被警查獲,悔不當初。(林憲源報導)

高雄市警局刑警大隊偵二隊調查詐欺案,查出詐騙集團以「網路購物需要解除分期付款」等手法,誘騙被害人匯錢。警方查出詐騙集團首腦都躲在中國大陸遙控行騙,得手後再以網路聯繫台灣車手提領贓款,車手之間互不認識。警方循線在左營楠梓逮捕三名車手游姓男子、以及蔡姓女子、莊姓女子。

根據高雄市刑大偵二隊調查,詐騙集團車手蔡姓女子是因為日前車禍傷勢嚴重無法工作,遭到公司解雇後生活困頓,她經由報刊廣告求職,被詐騙集團利用;另外一名莊姓女車手是因為丈夫欠下高利貸,不得已帶著兩名幼子離家,為了生活,加入詐騙集團鋌而走險。

警方認為詐騙集團趁著兩名車手生活急迫,控制利用她們,真正惡劣。經過清查一共有四十多人受騙大約五百萬元。

(圖片:高雄市刑警大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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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破獲剝皮酒店詐騙集團

中廣新聞網 – 2014年1月7日 下午4:51

嘉義縣警方破獲家族詐騙集團,涉嫌剝皮詐騙,逮捕集團主嫌蔡姓婦人及車手小姐等9人,嫌疑人包括一名未成年少女。

警方表示,嘉義縣一名黃姓大學生在去年疑遭剝皮電話詐欺集團詐騙新台幣10萬元以上,因羞於見人跳溪自盡,還有民眾受騙屢遭剝皮酒店詐騙,賣掉房屋、土地,甚至借高利貸,血本無歸。去年6月間,轄區有一名男子遭剝皮詐騙5、6萬元,歷經半年時間埋伏、跟監及行動蒐證,掌握詐欺集團成員,發現這起案件為家族性詐欺集團。

警方說,詐欺集團在台灣以蔡姓婦人為首,兒子及女友在大陸操控,蔡婦在台誘招年輕女性加入,其中有一名17歲黃姓未成年少女加入擔任車手。這起詐欺集團成立近1年,每月詐騙營業額千萬元以上,受害者近百人遍及全國各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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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死大學生 警急抄剝皮詐騙家族

作者: 辜士陞 | TVBS – 2014年1月8日 上午11:04

台中一名大學生遭到剝皮妹詐騙,跑到嘉義投溪尋短,賠上了一條命,這讓警方不敢不意,長時間跟蹤,終於破獲一個剝皮家族詐騙集團,台海聯手行騙,由於分紅獎金不低,貪圖高報酬的車手穿著火辣行騙,被害上百人,一個月的詐騙金額高達上千萬。

員警:「陪他散步。」身材高挑纖細,穿著短裙的辣妹拉著男子的手,開心逛著街,散步、吃飯、聊天後,她還會灌迷湯,就這樣把被害男子帶到提款機前,乖乖把錢領出來交給她,員警沿途跟監,把剝皮妹詐騙被害人的過程全拍了下來。刑大副大隊長王英傑:「向被害人說她家人罹癌生病,還是她下海要贖身,或家庭突遭變故。」低頭用外套把臉矇住的女子,就是詐騙集團的車手,年紀最輕的才17歲而已,貪圖高報酬、工作輕鬆,她們專門行騙,台中就有一名大學生被騙到跟親友借錢,最後想不開還投溪尋短,賠上一條性命。這個家族詐騙集團由60幾歲的老媽媽在台坐鎮,兒子、媳婦在大陸召募女子,用甜美的聲音行騙,被害人上鈎後,再由台灣的辣妹車手展開行動。刑大副大隊長王英傑:「每個月詐騙金額高達上千萬,我們清查被害人100人以上。」由於車手可以拿到1成到1成5的詐騙分紅,她們狠心行騙,每個月的詐騙金額高達上千萬,害人無數,還好現在她們全被逮捕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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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老詐騙車手 因「良心未泯」被逮

民視 – 2014年1月7日 下午4:01

以往詐騙集團都雇用未成年擔任車手,但台北市警方卻在昨天查獲全台年紀最大的詐騙車手,他的身分還是一名退役少校。

48歲的李姓嫌犯,退役後跑大中國做生意失敗,缺錢回台,加入詐騙集團,上週騙一名73歲阿嬤的養老金,似乎於心不忍,留下電話關心,阿嬤察覺異狀報警,警方趁著被害人二度交錢時圍捕壓制。

聲源:內湖分局員警:「被害人就將我們,給的玩具鈔給他(車手)。」

73歲阿嬤,手裡捧著35萬現金,親手交給詐騙集團車手,理由又是帳戶被凍結的騙人老梗,警方早一步撒下天羅地網,歹徒錢一到手,馬上被抓。

聲源:內湖分局員警:「我們埋伏之後直接將詐騙集團,以現行犯逮捕。」

4名便衣員警,壓制車手,歹徒乖乖蹲在街角,讓警方訝異的是,車手不是年輕小夥子,而是48歲的中年阿伯,第一次成功詐騙老婦人35萬,似乎於心不忍,留了下自己電話給被害人,常常通電話關心,這支電話號碼,也成為破案關鍵。

台北市內湖分局副分局長黃柏霖:「他留私人的手機給老太太,他假裝關心他說老太太年紀大了。」

記者vs.詐騙集團車手:「年紀這麼大為什麼還要當車手。」

警方清查,歹徒身分是一名退役少校,但因為服役年資沒有達到可以領退休俸的資格,跑到中國做生意又失敗,最後下海加入詐騙集團當股東,還親自出馬擔任車手。

台北市內湖分局副分局長黃柏霖:「退役的這個少校他到中國去,結交一些損友(投資失敗),因為最近缺錢鋌而走險當車手。」

以往詐騙集團雇用未成年當車手,好在落網時能規避刑責,年近50的嫌犯缺錢甘願冒險,曾經是軍人卻沒有親民、愛民精神,詐騙犯法,得乖乖接受法律制裁。(民視新聞 劉毓琦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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