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機房 大膽設法官家旁

中央社 – 2014年1月17日 下午2:57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17日電)雲林檢警破獲詐騙集團,逮捕10多名嫌疑人,歹徒行徑大膽,電話機房就設在法官家旁邊,全案在今天依法移送。

雲林地檢署指出,檢察官獲報王姓嫌疑人為首詐騙集團,從去年7月起在兩岸行騙,於是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和刑事局中打中心等組專案小組追查。

檢警調查,王姓嫌疑人曾到設在馬來西亞的詐騙機房,學習機房經營和運作模式,返台自起爐灶,陸續在雲林虎尾地區租屋設置機房,並大量購置人頭電話和網路設備等。

經數月蒐證,檢警昨天出擊,詐騙集團成員從頂樓等處流竄到隔壁民宅躲藏,仍被一一逮捕,現場起出作案車輛2部、人頭電話20支、現金新台幣30多萬元及詐騙器材等。

檢方表示,詐騙集團設在虎尾的機房,正好在法官家旁邊,行徑大膽;搜捕行動中,還有大陸被害人打電話確認匯入匯款;全案以詐欺等罪嫌移送法辦,並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擴大追查。10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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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新招!不理支付命令 婦背債5千萬

作者: 記者陳怡秀/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4年1月17日 下午2:59

假當真、真當假,「支付命令」成歹徒詐騙新工具。台中黃姓婦人前年被詐騙集團以假公文先後4次騙走207萬,去年她又收到一張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指她欠債近5000萬,她學乖了不再理會,不料又因未在20日之內提出異議,根據民事訴訟法,「支付命令」因此確定;詐騙集團竟據此聲請法院強制執行,黃女士財產遭扣押被逼「還錢」給詐騙歹徒。

被騙4次 已損失207萬…

「人生活到這麼多歲,結果遇到這種事,真的很想走上絕路、沒希望了!」黃女士今天在國民黨立委江啟臣今天陪同下舉行記者會,呼籲民眾千萬別上當,更幾度哽咽。她說,101年9月,她一周內連續4次接獲以檢察官、監管科、執行處等名義寄發的假公文,指她的健保卡、身分資料被冒用,結果她先後被騙走207萬元,直到第5次詐騙集團車手取款時,才被警方逮捕,但幕後主使者一直未被查獲。

但詐騙的惡夢還沒結束。去年8月她又收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指她投資借款欠債4990萬7125元,她因自己根本沒借錢所以不理睬,其他朋友也說肯定是騙人的,沒想到卻因此未在20天內提出異議,支付命令依法確定,且和確定判決同等效力。她難過地說,如今財產全被扣押,生活只能靠兒子。

江啟臣指出,民眾都知道不能被假公文騙,但詐騙集團藉此鑽法律漏洞,民眾不理會,反而中了圈套,法院反而成為詐騙幫兇。他解釋,現行規定聲請支付命令,未強制要求債權人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導致法院可能僅以一紙聲請狀便核發。他將於立院下會期修正民事訴訟法第511、513條,提高支付命令聲請人的舉證責任。

申請支付命令 只要500元

律師陳居亮表示,只要區區500元,就能向法院申請核發支付命令,有些歹徒申請支付命令偽造的債務只有數萬元,但等支付命令生效後,就跟被害人說,請律師要花10萬元,還比較貴,以此與被害人討價還價。

他說,黃女士的支付命令已確定,要救濟非常困難,目前希望對詐騙集團的聲請人提出訴訟詐欺的刑事告訴,但債權人不出面,法院無法做出有罪判決,就難再審。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楊源明則說,會對這種新手法,加強宣導反詐騙。

何謂支付命令?

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請求,如為給付一定數量的金錢,可請求法院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督促債務人在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向債權人清償並賠償程序費用。

支付命令較一般的訴訟程序更簡便、迅速、省費,債務人收到後20日內若未有異議,效果將與確定判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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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家旁設站詐騙 警逮13人

中央社 – 2014年1月17日 下午6:10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17日電)歹徒出國進修詐騙技術,返台在雲林虎尾租屋,還在法官家旁設置機房,雲林檢警逮13人,今天聲押11人。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志明指出,王姓男子為首詐騙集團,在虎尾設置機房,專挑大陸民眾下手,詐騙所得新台幣上億元。

郭志明指出,檢察官接獲情資,王姓男子赴馬來西亞學習詐騙機房經營與運作模式,去年7月起鎖定大陸民眾詐騙,8月在虎尾租屋處就與雲林地院一名法官為鄰,準備在農曆春節大撈一筆。

專案小組經過數月蒐證,雲林檢方昨天指揮刑事局偵六隊、雲林縣警局刑警隊、保安隊、虎尾分局、苗栗縣警局刑大、花蓮縣警局吉安分局等30多人出擊。

雲林縣警局刑警隊表示,現場查扣現金新台幣30多萬元、汽車、手機、毒品、被害人資料等,逮捕王嫌共13名集團成員,全案以詐欺等罪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雲林檢方下午表示,查緝過程,有1名歹徒逃逸時,被碎玻璃割傷送醫住院,1人請回,檢察官聲請羈押11人,全案擴大偵辦。10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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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失業加入詐騙 落網女子悔當車手

中廣新聞網 – 2014年1月12日 下午5:01

高雄市警方追緝詐騙集團,循線逮捕三名負責提領款項的「車手」,其中兩名女性嫌犯都是因為生活困頓而加入詐騙集團的行列,被警查獲,悔不當初。(林憲源報導)

高雄市警局刑警大隊偵二隊調查詐欺案,查出詐騙集團以「網路購物需要解除分期付款」等手法,誘騙被害人匯錢。警方查出詐騙集團首腦都躲在中國大陸遙控行騙,得手後再以網路聯繫台灣車手提領贓款,車手之間互不認識。警方循線在左營楠梓逮捕三名車手游姓男子、以及蔡姓女子、莊姓女子。

根據高雄市刑大偵二隊調查,詐騙集團車手蔡姓女子是因為日前車禍傷勢嚴重無法工作,遭到公司解雇後生活困頓,她經由報刊廣告求職,被詐騙集團利用;另外一名莊姓女車手是因為丈夫欠下高利貸,不得已帶著兩名幼子離家,為了生活,加入詐騙集團鋌而走險。

警方認為詐騙集團趁著兩名車手生活急迫,控制利用她們,真正惡劣。經過清查一共有四十多人受騙大約五百萬元。

(圖片:高雄市刑警大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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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破獲剝皮酒店詐騙集團

中廣新聞網 – 2014年1月7日 下午4:51

嘉義縣警方破獲家族詐騙集團,涉嫌剝皮詐騙,逮捕集團主嫌蔡姓婦人及車手小姐等9人,嫌疑人包括一名未成年少女。

警方表示,嘉義縣一名黃姓大學生在去年疑遭剝皮電話詐欺集團詐騙新台幣10萬元以上,因羞於見人跳溪自盡,還有民眾受騙屢遭剝皮酒店詐騙,賣掉房屋、土地,甚至借高利貸,血本無歸。去年6月間,轄區有一名男子遭剝皮詐騙5、6萬元,歷經半年時間埋伏、跟監及行動蒐證,掌握詐欺集團成員,發現這起案件為家族性詐欺集團。

警方說,詐欺集團在台灣以蔡姓婦人為首,兒子及女友在大陸操控,蔡婦在台誘招年輕女性加入,其中有一名17歲黃姓未成年少女加入擔任車手。這起詐欺集團成立近1年,每月詐騙營業額千萬元以上,受害者近百人遍及全國各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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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拿又騙 惡法官求處重刑

作者: 馬瑞君╱台中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2月24日 上午10:16

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3億法官」現形!台中高分院民庭法官胡景彬曾因投資地下錢莊、養小三、喝花酒遭休職3年,回任後又涉嫌利用「假勸和」手法賣案收賄300萬元,並假借關說案件詐欺20萬元,檢調發現他有3房妻妾、3億多元資產、不明財產4647萬元;最高檢察署特偵組23日偵結,依貪汙等罪嫌起訴胡等6人,並對胡求處重刑。

不明財產4647萬元

此案在今年8月29日偵辦時,包括胡景彬及其3房黃月蟾、友人廖幸利被收押;10月29日又延押1次。案件起訴後,台中地院昨晚7時30分召開移審庭。經過2小時審理後,法官裁定胡景彬、黃月蟾2人繼續羈押禁見,廖幸利30萬元交保、不得接觸證人。

特偵組昨天上午大動作,由特偵組代主任張進豐、組長林豐文到中機組開記者會對外說明。洋洋灑灑的擺放出近3年的偵辦卷宗,及胡景彬所收藏的部分名酒。張進豐表示,目前所查出胡景彬涉案明確的僅此兩起案件,其餘可疑涉案部分還必須再追查。

整起案件偵結起訴,檢方並請求對胡景彬從重量刑,也請求對其不明財產來源4647萬元及在中港大飯店收賄案中的300萬元現金予以查扣。

胡景彬(63歲)涉收賄案,起因於台中中港大飯店前董事長邱坤德於98年過世後,其女邱錦珠變更登記為負責人,邱錦珠弟弟邱金成、邱金旺(均已歿)的子女則向法院訴請返還股權官司。

邱錦珠一審敗訴,想在二審時反敗為勝,因而向弟媳黃玲玲求助,黃玲玲想到堂姊黃月蟾(57歲)是胡景彬的3房,因而倒戈幫助邱錦珠。

黃玲玲打電話給黃月蟾問:「如果以打贏為那個,紅利要給他們那個團多少?」雙方碰面商談後3天,巧合的是胡景彬抽籤擔任受命法官,他大喜過望開始指揮3房與對方聯絡,為方便操控二審訴訟程序,還指使邱錦珠請曾與他是台中地院同事的林松虎擔任委任律師。

邱錦珠以20萬元律師費委任林松虎,在開庭前均透過黃月蟾求見胡景彬詢問開庭時應注意事項,胡景彬則在開庭時以訴訟指揮權及闡明偏袒邱錦珠並向對造施壓,使得案件在第9次準備程序中達成和解。

中間人加200萬跑腿費

黃玲玲自行估算行賄金額為300萬元,黃月蟾則提醒她,「妳自己要的,妳自己加上去」,同意接受她所提的行賄價碼,黃玲玲又自行灌水、加上200萬元的「跑腿費」向邱錦珠報價,以「膠原蛋白分批送」為暗號,交付黃月蟾300萬元現金及1座價值4萬4800元的琉璃。

另外,胡景彬與廖幸利聯手操作不動產仲介業務,因台中市民王銘里出租店面給陳姓女房客開茶行,陳女不滿房東侵占冷氣機等生財器具,請求房東賠162萬元,一審房東勝訴,陳女不服上訴,二審並非胡景彬受理,胡、廖向王男謊稱可代為關說承辦法官,王男帶2人搭高鐵北上觀賞門票4200元的「永恆的瘋馬秀」,又透過廖給了現鈔20萬元。■ 時事民調/擁3億3妻,司法界爆法官胡景彬貪汙案,你的感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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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手法層出不窮 銀樓店假消費真詐財

NOWnews – 2013年12月26日 下午6:39

記者黃玿琮/台中報導

銀樓店假消費真詐財!廖嫌以投資黃金賺錢為由,誘騙被害人鐘女向銀行信貸到銀樓店假刷卡買黃金,總計詐騙鐘女72萬元;警方依重利、詐欺及銀行法罪嫌,將廖嫌及銀樓店賴姓業者函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廖嫌(女性,62歲、臺中市人,詐欺前科)、賴嫌(女性、65歲,臺中市人)在臺中市經營銀樓店,基於共同犯意,廖嫌以投資黃金賺錢為由,誘騙被害人鐘女(50歲,桃園縣人)向銀行信貸57萬6000元後,再帶鐘女至賴嫌經營的銀樓店假刷卡買黃金16萬元(實為刷卡換現金,廖嫌當場收受銀樓現金14萬4000元),廖嫌總計詐騙鐘女72萬元得逞。

和平警分局長胡美華表示,詐騙手法千奇百怪,除常見的電話詐騙外,當前最新型詐騙手法係利用Line或臉書軟體,以傳送「裝熟」或「恫嚇」訊息的方式;讓被害人點選其附上的連結網址,一連結就被植入並啟動木馬程式,並利用被害人名義以小額付款功能購買遊戲點數,當電信公司發簡訊通知被害人認證碼時,木碼程式即自動攔截簡訊,藉以取得認證碼完成購買點數。

為有效防制詐騙,民眾如遇不明電話來電提到錢、帳戶、監管、羈押、親朋好友小孩被打、被綁、車禍或要求操作ATM(提款機),就有可能這就是詐騙,應當冷靜求證或撥打110及165報案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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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法官婚外情養3房6子 收賄3億多

東森新聞 – 2013年12月23日 下午4:46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胡景彬,2010年被檢舉收賄,特偵組經過3年多時間調查,從他的銀行保險箱搜出三千萬現金,家裡也有600萬現金,收藏的洋酒多到要兩卡車才載得完,不法貪汙所得高達3億,特偵組調查現金流向,才發現胡景斌有兩段婚外情,生下五名子女,年薪200多萬要養三個家庭,入不敷出,利用職務之便,收受關說賄賂,甚至跟律師套招,逼當事人假合解,涉及關說、收賄及不明財產罪,光起訴書就高達600多頁,罪行罄竹難書。

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遭檢舉收賄被收押,特偵組從他的銀行保險箱及住家,搜出3千6萬現金,家裡收藏的洋酒更多到兩卡車才載得完,清查名下資產跟存款竟然高達3億多,特偵組組長 林豐文:「他很聰明,他就是說會把財產,都放在一些人頭底下,他就會表現出他沒什麼可疑的地方,這個人頭帳戶,在所謂的三房藏放的最多。」

特偵組追查資金流向,這才發現63歲的胡景彬擁有兩段婚外情,共生下五名子女,包括元配總共三房六名子女,當法官一年兩百多萬薪水,根本無法負荷年年入不敷出,於是利用職務之便,接受關說、收受賄賂,來填補資金缺口,特偵組代理主任張進豐:「假借要和解的機會跟林姓律師套招,以強迫和解的方式,來索取賄絡300萬元,行賄的人另外訛詐200萬,這部份另外涉及詐欺罪。」

法官訓練所第16期的胡景彬,平日行事活耀85年曾涉入地下錢莊重利罪,遭停職3年,89年復職調任台南高分院法官,95年判決無罪定讞,胡景彬再轉調台中高分院民事庭法官,之後變本加厲,靠同居女友居中牽線貪汙,涉入案件光是起訴書就高達600多頁,罪行罄竹難書,也讓司法界大大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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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包子店嫌落網 老闆:抓到真好

作者: 蕭涵 辜士陞 | TVBS – 2013年12月25日 下午6:36

之前TVBS曾報導過,嘉義興華中學對面有一家包子店,因為老闆脊椎開刀,老闆娘罹癌,家中3個孩子中2個有殘疾,不料還遭到騙徒假好心詐騙,說是要幫忙引薦到工業區賣包子,卻騙走老闆好幾天的貨款,警方經追查後,終於抓到綽號叫鱷魚的陳姓嫌犯,還發現嫌犯用相同手法犯下10多件案子,包子店老闆聽到嫌犯被逮,直說「抓到了真好」。

穿著黑色上衣的男子一開口就滔滔不絕,向電腦行老闆介紹生意,老闆信以為真,從口袋拿出現金給男子,卻萬萬沒想到他是名假好心的騙徒。公園派出所長洪茂發:「跟店家講說可以大量訂閱商品,因為進出企業需要辦理出入證,出入證需要手續費(詐騙金錢)。」這名綽號鱷魚的陳姓嫌犯有多次毒品、詐欺、竊盜等前科,謊稱自己是台塑的員工,假好心要引薦店家到中洋工業區推銷電腦產品,以要辦通行證為由詐騙得手,嫌犯用同樣手法犯下10多件詐騙案,連貧困的包子店老闆夫妻倆都不放過。老闆:「被騙的錢不可能討回來,嫌犯都花不夠了,怎麼討?」高麗菜、香菇,滿滿的餡料包進麵皮裡,各式的手工包子,是老闆夫妻倆養活2個患有殘疾子女唯一的經濟來源,嫌犯卻假好心說要幫忙賣包子,以要辦通行證為由,詐騙5千元得手。老闆:「可惡,真的很可惡,明知道我們(日子辛苦)還詐騙。」包子店就開在學校前,之前有學生把店內苦境PO上網,TVBS新聞也曾報導,吸引不少民眾購買,但半年過去,民眾熱情減退,日子原本就不好過,沒料到還遭遇詐騙,雖然警方抓到嫌犯,但是錢早已花光,一個是樸實的為生活打拚,一個卻是想不勞而獲,兩相對照讓人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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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決勝負 法官索賄好下手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24日 上午6:50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項程鎮/台北報導〕二審法官屢被查到索賄不法,法界人士透露,關鍵原因在於,二審是事實審終審,至於三審的法律審,法官只能審查判決有無違背法令,因此,二審向來才被認為是最好「下手」或「運作」的地方。

非重罪案 不得上訴三審

法界人士說,竊盜、詐欺、背信、恐嚇等非重罪的案件不得上訴第三審,加上二審是事實審的終審,可調查相關事證和傳喚證人,至於第三審的法律審,則是就前一審判決審查有無違背法令依據,因此才讓二審法官有「運作」空間。

此外,由於部分案件審理採合議制,由三名法官審案,心存僥倖想買通法官者,只要透過人脈網絡,掌握兩名法官即可穩住官司。

現金行賄、招待出遊…

至於賂賄手法,涉弊法官除了只拿現金外,還有不肖法官接受飲宴招待、出國旅遊、禮物饋贈,行賄者還可能故意打牌輸錢給法官,或在境外買通法官,以免留下證據。

部分二審法官昨聽聞吳景彬案後表示,早期二審法官確實有些風紀出問題,但強調現在司法風紀好很多,一方面因一、二審交流頻繁,經常互調,另外則是部分有問題法官不是紛紛出事,就是已經退休。

一位二審庭長表示,以往認為一審重判、二審輕判,現在未必如此,以涉及拉法葉案的郭力恆為例,一、二審雖都判郭十五年徒刑,但二審還另外判郭罰金兩億元,因此如被告罪證確鑿,二審未必能討到便宜。

對於外傳二審法官操守較差,司法院官員表示,近來已有改進,胡應為少數個案,對少數操守不佳的個案,一經發現就會重懲,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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