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扮黃牛 葉進雄收押

作者: 馬瑞君╱台中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20日 上午5:55

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曾擔任法官轉任律師的葉進雄,因司法黃牛被判刑遭除名喪失律師資格,又持續以「葉律師」之名在外攬案,向2名當事人收受23萬元,佯稱可交錢給法官和檢察官打通官司,台中地院19日以葉男違反律師法及詐欺罪嫌,且有再犯之虞,裁定收押禁見。

司法官第25期結業的葉進雄,原為彰化地院法官,轉任律師後,曾因詐欺和偽造文書罪被台中高分院各處2年和8月徒刑,87年4月假釋。91年1月侵占李連枝16萬餘元裁判費和律師費,同年8月間因違反律師法而遭法務部除名,且喪失律師資格。

葉進雄遭除名後,仍繼續包攬訴訟,並多次侵占訴訟當事人律師費和裁判費用,被依業務侵占、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判3年徒刑確定。

但他仍對外自稱是「葉律師」,承攬訴訟業務,101年7月、102年7月間又分別向妨害風化案的林姓當事人及公共危險案的趙姓當事人家屬佯稱,可以用金錢疏通承審法官及執行檢察官,保證得以易科罰金。

但林某被判1年2月,趙某雖被判5月徒刑,也因酒駕3次以上不得易科罰金,2人發現上當。其中,林某向葉進雄索討金錢,葉返還12萬元。

台中地檢署18日傳喚葉進雄到案,昨天凌晨以違反律師法及詐欺等罪嫌,且有再犯之虞,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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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任律師遭除名 前法官扮黃牛 葉進雄收押

作者: 馬瑞君╱台中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20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曾擔任法官轉任律師的葉進雄,因司法黃牛被判刑遭除名喪失律師資格,又持續以「葉律師」之名在外攬案,向2名當事人收受23萬元,佯稱可交錢給法官和檢察官打通官司,台中地院19日以葉男違反律師法及詐欺罪嫌,且有再犯之虞,裁定收押禁見。

司法官第25期結業的葉進雄,原為彰化地院法官,轉任律師後,曾因詐欺和偽造文書罪被台中高分院各處2年和8月徒刑,87年4月假釋。91年1月侵占李連枝16萬餘元裁判費和律師費,同年8月間因違反律師法而遭法務部除名,且喪失律師資格。

葉進雄遭除名後,仍繼續包攬訴訟,並多次侵占訴訟當事人律師費和裁判費用,被依業務侵占、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判3年徒刑確定。

但他仍對外自稱是「葉律師」,承攬訴訟業務,101年7月、102年7月間又分別向妨害風化案的林姓當事人及公共危險案的趙姓當事人家屬佯稱,可以用金錢疏通承審法官及執行檢察官,保證得以易科罰金。

但林某被判1年2月,趙某雖被判5月徒刑,也因酒駕3次以上不得易科罰金,2人發現上當。其中,林某向葉進雄索討金錢,葉返還12萬元。

台中地檢署18日傳喚葉進雄到案,昨天凌晨以違反律師法及詐欺等罪嫌,且有再犯之虞,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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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轉型衝擊 法律系照招生

中央社 – 2014年1月12日 上午9:10

軍法轉型挑戰多之三(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2日電)軍法轉型後,國防官員表示,多少會影響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系招生,儘管已有部分學生擔心未來出路自願退學,但今年法律系仍將繼續招生。

軍審轉司法,平時將軍人犯罪移交一般司法機關審理,但戰時仍回歸軍審。大批軍法官和軍法人員將面臨職務調整,更有國防法律系學生因此不念退學,轉向其他領域發展。

同樣是軍職,軍法官的職務加給比一般軍官多,工作環境不在部隊,而在如同一般司法機關的軍事院、檢。因此,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系過去一直深受青睞,法律系的錄取分數相當於中段的國立大學,考取的學生資質都不錯。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檢察處副處長金甌受訪時說,軍法轉型多少會影響法律系招生,畢竟學生考進法律系,希望從事審判和檢察工作,修法後確實出現有學生退學的狀況,一、二年級居多,但原因也包括不適應部隊生活等。

配合軍法轉型,金甌說,法律系課程也做了些微調整,增加智慧財產權、國防法規,政府採購法等課程,由於部隊有許多條約、合約審查需要合約律師,除了外聘,也希望自己培養。

國防大學法律系畢業的學生多以考取軍法官為目標,軍法官考試錄取率近1成,雖比司法官還高,仍屬不易,且軍法官並非年年招考,沒考上的就先擔任書記官職務。

未來無論是通過考試的軍法官或書記官,都要到部隊服務。

許多資深的軍法人員都鼓勵未來國防大學法律系畢業學生考取律師、軍法官資格,在規定服役年限10年期間努力充實自己,參加各種考試,增加留任的機會,以後退役也不怕找不到工作。10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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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 收賄案偵查終結

TVBS – 2013年12月22日 下午11:42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胡景彬,2010年被檢舉收賄,透過律師收賄近400萬元,今年8月,遭到羈押禁見,當時,特偵組經過3年蒐證,動員近百人、兵分16路,搜索胡景彬住處和辦公室,10月查出3000萬現金,和價值3億土地與豪宅,都無法交代來源,台中地院裁定延押2個月,23日將召開偵結記者會。

今年8月,法官胡景彬,涉嫌收賄被偵訊,只見他把帽子壓低,快步上車,被移送台中地檢署複訊。記者vs.法官胡景彬:「法官願不願意說一下,是不是有收賄?」特偵組2010年接獲檢舉,只要向法官胡景彬行賄,判刑就會比較輕,經過3年蒐證,8月28日,特偵組兵分16路,搜索法官辦公室、住處,就是要調查,到底有多少經手過的案件,因為收賄影響判決?10月,特偵組查出,胡景彬在銀行租用保管箱,暗藏2397萬元現鈔,名下有價值3億的土地和豪宅,家中還有3大箱高級洋酒,要用兩台卡車才搬得完,都無法交代來源,加上胡景彬證詞反覆,檢方向台中地院聲請2個月延押獲准。胡景彬是司法官訓練所第16期,今年63歲,平日行事活躍,1995年擔任台中地院庭長時,涉嫌投資地下錢莊涉入重利案,2006年判決無罪定讞,胡景彬再轉調台中高分院民事庭。堂堂法官,爭議可不小,1997年,胡景彬外遇生女,到酒店喝花酒,嚴重傷害司法人員形象,遭監察院彈劾、懲戒,休職3年,前科累累,竟然還能復職,法官誇張行徑,被政風室列入觀察名單,如今在台中高分院民事庭,一個月審理10多件案件,又被查出涉嫌收賄,震撼司法界,23日將召開偵結記者會,宣布審判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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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判刑定讞 前法官情婦發監

中央社 – 2013年11月20日 下午12:22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法官貪污案,前法官蔡光治情婦黃賴瑞珍遭判4年確定、律師邱創舜妻子段美月則被判1年3月確定,北檢今天傳喚2女發監。

史上最多司法官捲入的法官貪污案,最高法院10月17日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前高院法官陳榮和遭判刑18年、前高院法官蔡光治判刑20年、前高院法官李春地判刑11年6月、前檢察官邱茂榮判刑6年、律師張權判刑2年、律師邱創舜1年6月、前法官張炳龍1年。

同案被告黃賴瑞珍遭判刑4年、段美月遭判刑1年3月。全案定讞。

台北地檢署日前及昨天分批對陳榮和等7名男子發監執行,今天上午則傳喚「女子組」的黃賴瑞珍、段美月到北檢報到,兩女經檢察官訊問後,發監執行。10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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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房服務詐騙集團 兩岸洗錢

中華日報 – 2013年11月7日 下午11:01

 記者楊逸宏/台南報導 台灣詐騙集團橫行海峽兩岸,被稱作我國「國恥」,其中還有一種專門替詐騙集團洗錢的「水房」,每個水房約服務五至六個詐騙集團,因經手金額龐大,水房的成員隨身攜帶小型點鈔機。台南市刑大偵八隊六日下午飛象過河前往台中破獲一處水房,將主嫌范姓男子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台灣詐騙集團從早年的謊稱「賽馬中獎」、「你兒子在我手中」,直到近年的假冒司法官詐騙案等,形式相當多元,但方法大同小異。詐騙集團見國內的民眾已經不太好騙,把目標跨海轉移到海外,因而被台灣民眾視為國恥。 近來詐騙集團多鎖定中國大陸,因贓款來自對岸,必須洗錢到台灣,水房就提供這種功能。台南市刑大偵八隊日前破獲兩組詐騙集團,嫌犯供出另有一組人馬專門在洗錢,歹徒以前是利用地下匯兌方式把錢洗進台灣;現在則利用中國銀聯卡、U盾卡等來轉帳,手法更為精細。 警方表示,水房都由一人主控,其餘車手都在外頭跑。詐騙集團得手後,水房的車手就四處提領贓款,再把錢帶回水房集中處理,有時一次回來太多車手,人工數錢方式不敷使用,因此還準備了小型點鈔機。警方估計,一個水房每天經手的金額約有人民幣一百萬元,水房可得到贓款中的一成作為手續費。 偵八隊經一個月蒐證,六日下午前往台中逮人,帶回三十四歲的主嫌范姓男子,並於現場查扣中國銀聯卡、U頓卡及多家銀行提款卡,還有贓款新台幣十四萬元及迷你隨身點鈔機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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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客戶120萬 律師判十月

中央社 – 2013年10月22日 下午1:26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2日電)吳姓律師被控受當事人委託未辦事,還向當事人詐騙投資大陸120萬元,之後可獲利兩倍並可當賠償金。高院今天判吳男10月。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書指出,吳姓律師在民國98年間受蔡姓女子委託,為她的案件與被害人談和解,可獲報酬新台幣3萬元,但是吳男沒去談和解,反而偷偷到法院遞狀,解除與蔡女的委任關係並遊說蔡女拿出120萬元到大陸投資,可獲利240萬元,其中一半可做為和解金。

判決書指出,蔡女信以為真,向親友借來120萬元,交付給吳男,但吳男卻沒把這筆錢拿去投資,直到蔡女得知原本被判刑3年2月的案子,加重改判4年2月,才發現原來吳男沒有去談和解,進而控告吳男詐欺。

法院審理期間查出,吳男是司法官訓練所第9期結業,律師執業也有30年,吳男辯稱,沒有答應要替蔡女和被害人談和解,這筆錢只是單純蔡女要投資大陸的基金。

台灣高等法院認定,吳男犯行明確,審酌他身為執業律師,受委託處理和解,卻另謀向當事人詐取財物,導致當事人與被害人未達成和解,當事人遭重判,影響當事人權益,但犯後已陸續返還當事人60萬元,依詐欺罪嫌,判吳男10月徒刑。全案確定。10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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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集體收賄 最重判20年定讞

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18日 上午6:11

法官斥:視法官為發財良機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林俊宏、姚岳宏、邱俊福、楊國文/台北報導〕司法史最多司法官捲入的貪瀆弊案,最高法院昨審結,前高院法官蔡光治犯行最嚴重,三審合議庭痛批他將法官公職身分視為「發財良機」,事後矢口否認犯行,重判廿年刑,併科罰金三百五十萬元定讞。

最高法院昨駁回前高院法官李春地、陳榮和、蔡光治,及前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的上訴,判刑定讞(見附表);高院一位庭長認為有殺雞儆猴之效,法官風紀可獲改善;一位女法官直言:「害群之馬,該關!」

被限制出境 啟動防逃機制

定讞的四人均停職,司法官資格也將免除;台北地檢署已限制出境,啟動防逃機制。

這件貪污案有七名現任、前任司法官及律師捲入,收賄八百五十萬元,導致當時的司法院長賴英照、高院院長黃水通下台;特偵組另案調查陳榮和時,又引發濫權監聽國會、洩密、關說疑案。

檢方執行「正己專案」追查發現,涉及「銅鑼徵地弊案」被通緝的前立委何智輝一審判十九年、二審判十五年,九十九年一月起,何透過蔡光治、邱茂榮,花五百五十萬元行賄高院更一審合議庭審判長陳榮和、受命法官李春地,使何在更一審獲判無罪。

銅鑼徵地弊案 追出貪污案

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因涉貪污案,也透過蔡光治等人花三百萬行賄庭長房阿生,而獲判無罪;邱茂榮助友人發函戶政事務所查個資,另犯偽造公文書罪。本案九名被告,一至三審刑度皆相同。

張權、邱創舜兩律師因偽證罪,各判兩年、一年半,恐喪失律師資格。蔡光治情婦黃賴瑞珍判四年,邱創舜妻段美月判一年三月,前法官張炳龍判一年;前高院庭長房阿生認罪繳回兩百萬元,二審獲判十年半、併科罰金一百萬元後未上訴而確定。

據悉,特偵組仍續偵辦「正己專案」,已退休的高院法官林明俊、已停職的高院法官楊炳禎等人,仍被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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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官涉貪蔡光治判20年

作者: 陳一雄 | 臺灣時報 – 2013年10月18日 上午12:57

〔記者陳一雄台北報導〕受囑目的陳榮和等法官集體涉貪案,最高法院昨天判決前高院法官陳榮和十八年、前高院法官蔡光治廿年、前高院法官李春地十一年六月、前檢察官邱茂榮六年、前法官張炳龍一年;另,律師張權因教唆偽證罪判刑二年、律師邱創舜涉偽證罪判刑一年六月,全案定讞。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表示,已啟動防逃監控機制,以確保後續執行。

 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及前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邱茂榮因收賄罪,於前年被停職,並由監察院彈劾,公懲會在取得判決確定書後重啟審議,最重可撤職處分。

 本案特偵組追查一筆贓款流向,還另案查出立法院長王金平為立法委員柯建銘所涉背信案關說高檢署檢察官未上訴疑案,引發「九月政爭」。

 特偵組指出,陳榮和等涉貪案是司法官涉貪瀆案中,人數最多、層級最高的一件,最高法院明快判決,特偵組予以高度肯定,相信判決對於司法風氣的改善也有極大意義。

 判決書指出,前立委何智輝因涉銅鑼貪污案,九十七年被台北地院判刑十九年,何智輝為求無罪,九十九年花五百五十萬元,先透過當時的高院法官蔡光治及其黃姓女友,以一百五十萬元買通二審審判長陳榮和。

 法官發現,何智輝另交付一百五十萬給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當走路工,委請邱拿兩百萬元給此案的受命法官李春地;何智輝行賄後,果然獲陳榮和、李春地所組的合議庭判無罪。

 另一案是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八十一年審理一宗詐欺案,被原告收買因而被停職,並依貪污罪嫌起訴,一審被判十二年,張炳龍為求脫罪,九十四年拿三百五十萬元給律師邱創舜等人,找上高院受命法官蔡光治及他的黃姓女友,買通蔡光治,再進一步收買審判長房阿生,事後張炳龍果然獲判「無罪」。

 弊情曝光後曾任檢察官的律師張權,幫貪污法官李春地辯護時,涉教唆李春地妻子作偽證。律師邱創舜於張炳龍貪污案件審理期間涉偽證罪。

 最高法院昨天判決出爐,經核原判決之採證、認事、用法,並無違背法令之處,維持二審判決結果,前法官陳榮和遭判刑十八年、前法官蔡光治判刑廿年、前法官李春地判刑十一年六月、前檢察官邱茂榮判刑六年、前檢察官邱創順一年六月、前法官張炳龍一年;另律師張權判刑二年,全案定讞

 至於法官房阿生二審判決十年六月後,因未上訴,已入獄服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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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收賄、偷情 搞掉2位院長

作者: 林偉信╱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0月18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99年7月13日,特偵組搜索高等法院,揭開了司法史最不堪的醜聞。高院4法官被查獲集體收賄、操控判決,甚至還牽扯出法官與情婦「偷情史」。這件「正己專案」涉及的貪瀆司法官人數創下紀錄,不僅重創司法形象,也讓當時司法院長賴英照、高院院長黃水通黯然下台。

在整件法官貪瀆案中,前高院法官蔡光治扮演重要角色。他與前苗栗路縣長何智輝猶如「換帖兄弟」,交往密切,經常各自帶著「紅紛知己」賴瑞珍、謝燕珍,一起出遊吃飯,甚至居中聯絡行賄法官事宜。

何智輝為了銅鑼弊案找上蔡光治,蔡明知任職高院法官,卻絲毫不避嫌的穿梭於高院法官室,找審判長陳榮和公然開價150萬元,要求改判何無罪。

陳竟然應允,何智輝透過女助理謝燕珍送錢給白手套賴瑞珍,雙方以「200斤米粉為暗號」,陳拿了錢,將賄款藏放法官辦公室內。

不僅如此,何、蔡還委由邱茂榮檢察官向受命法官李春地行賄,將大把鈔票在高院後方的中山堂交付給李春地。

蔡光治的情婦賴瑞珍,甚至在確認合議庭2名法官都遭收買後,於高院宣判前,打給謝燕珍告知「可以放鞭炮了!」預告無罪判決,行徑囂張,令人匪夷所思。

案件爆發後,重創司法威信受,司法院長賴英照為示負責請辭下台,高院院長黃水通面對自己法院4名法官集體收賄,也覺得顏面無光,辭去院長職務,2名司法界位高權重的院長,因本案相繼丟官,再創歷史紀錄。

但此案風波未了,特偵組當初偵辦這起法官集體貪瀆的「正己專案」,因曾在涉貪法官陳榮和住處查扣90萬元,由於陳與妻子對錢交代不清,特偵組懷疑陳藉職務收賄,遂分他字案偵辦,卻意外引爆柯建銘、王金平的「關說疑雲」,導致九月政爭,法務部長曾勇夫辭職下台,迄今仍風波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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